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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出要求 |
| 【字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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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2008-3-27 9:51:10】 【来源:本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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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二要全力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上新台阶。要切实做到“六抓”:抓健全机构和配齐人员,要选派得力、有责任感、事业心强的干部充实到安全监管队伍中去。抓好委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抓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抓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抓安全生产机构网络延伸,逐步将安全监管体系延伸到村和社区,要形成市、县、乡、村、社、院六级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三要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各县(区、管委会)安委会要把落实市“双基建设年”的工作方案纳入今年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成立落实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同时要督促乡镇(街道)成立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要将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到人。二是基层安监机构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做到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基层编制、资金及工作条件等问题。三是各县(区)政府安办要加强对本地区“双基建设年”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指导,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指导,及时给予通报,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四是市政府安委会、安办把“双基建设年”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量化标准和要求,年终实行考核。四要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我市安监队伍的良好形象。基层安监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切实履行监管监察工作能力。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九条禁令”,树立安监部门和人员的良好形象。
(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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