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安委会督查组
来莆督查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莆市安〔2008〕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督查暨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将于2008年7月30日至8月1日对我市进行综合督查考核。为认真做好省政府安委会督查组来莆督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安委会督查组完成督查任务。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于2008年7月28日前,将行政正职的上半年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本单位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政府安办。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于2008年7月28日前,将附件中的表1、表2填写好,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政府安办。
市政府安办联系人:薛凤池,电话:2330086,传真:2339655,邮箱地址:fjptajj@163.net。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情况表
2、 莆田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关情况表
3、《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综合督查暨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