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23日,市政府安委会抽调市直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综合督察组,组成6个督察组,采取现场督查、查阅相关资料和核对考核指标等方式,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单位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评工作。要求:一是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并及时报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行政正职履职报告。二是各督察组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高度负责地完成督查工作。 (市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