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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字体: 】【发布时间:2011-12-21】 【作者:来源:】 【阅读: 次】 【关闭

    一是扎实做好校车摸排、登记工作。建立车辆“一车一档”管理档案,详细掌握各学校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车辆保险、责任书签订、校车登记标识办理、驾驶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路线使用性质等基本情况。各县区派检查组对每一所学校、每一辆校车,特别是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自备、租用运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校逐车登记造册。二是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共组织22批次校车管理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明察暗访,当场纠正超载等违规行为280余起。交警查处非法超载学生儿童车辆34辆,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624起,查处校园周边道路其他违法行为1672起。三是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学校用车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安装GPS安全服务系统,并与公安交警监控平台联网,主动接受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四是加强车主和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民办幼儿园接送车现象,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车主和驾驶人安全培训。                    (市安办)